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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年5月,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通知书》,大连中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按照财行[2022]195号《财政部关于将有关依法罚没股票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变更主要股东的行政许可申请。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0号),该批复核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占股份总数13.24%)依法划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依法管理无异议。

  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持有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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