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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二二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59,750,898股

  发行价格:11.68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1,865,890,488.64元

  募集资金净额:1,856,671,722.66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59,750,898股,将于202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限售期安排

  能投集团及云天化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发行人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3月1日、4月8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19日,能投集团出具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2022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7月11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7月18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7月2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共向122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2022年8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中的93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和云天化集团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10家、其他机构32家)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至询价申购日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收到的29名新增意向的投资者(证券公司3家、保险机构1家、其他机构25家)。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除能投集团和云天化集团外,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8月24日(T日)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32单有效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11.68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及其他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为186,589.05万元;

  (2)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及其他投资者累计对应的认购数量为228,293,569股;

  (3)含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在内的认购对象数量为35名。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经核查,除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参与本次发行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发行人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五)发行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 293,56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9,750,89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8月22日(T-2日),即《认购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0.2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

  (七)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65,890,488.64元,减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9,218,765.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56,671,722.66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截至2022年8月29日17:00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2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2年8月30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5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29日止,保荐机构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1,865,890,488.64元。

  2022年8月30日,保荐机构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2年8月30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30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65,890,488.6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59,750,89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96,920,824.66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与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十)股权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发行股数为159,750,8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65,890,488.64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2家,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全部22名发行对象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除能投集团和云天化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发行对象情况

  1)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能投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2022年3月1日,发行人与能投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能投集团参与本次发行,在认购价格上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能投集团不存在违背前述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天化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2022年3月1日,发行人与云天化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云天化集团参与本次发行,在认购价格上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云天化集团不存在违背前述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安若本然(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深圳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T5对冲基金

  5)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8)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9)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10)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云南交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8)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王洪涛

  20)覃天德

  21)顾艳林

  22)李云满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能投集团和云天化集团外,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中能投集团、云天化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最近一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此以外,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的原有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核查结果如下:

  1、深圳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T5对冲基金)、安若本然(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轻盐智选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云南交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各自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属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云南省能源投资有限集团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洪涛、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覃天德、顾艳林、李云满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综上,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云南能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和云南能投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除董事会发行预案阶段确定的发行人关联方能投集团及云天化集团参与认购外,其余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云南能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核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证券代码:002053.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9月21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能投集团和云天化集团本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2年8月10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2021年度、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对公司进一步开拓新能源业务板块、加快推进增量风电项目建设、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及同业竞争均不发生变化。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若未来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的原有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何宇佳、周鹏

  项目组协办人:刘宇然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伍志旭、杨杰群、刘书含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发行人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韦军、杨帆

  联系电话:027-85410665

  传真:027-85424329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云南能投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作为云南能投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与上市,并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中金公司指定何宇佳、周鹏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云南能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的保荐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云南能投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规定,云南能投本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云南能投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登记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办公地点。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4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9,750,898股,公司总股本由760,978,566股增加至920,729,464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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