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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詹益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詹益腾先生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8%。

  近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詹益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詹益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51,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詹益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8月9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200.00万元购买李笑海、陈汉才、谢素玲等共17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轻所”)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签订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因二轻所办理工商变更业务需要,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就关于股权转让的事宜签订《<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前述事宜签订《<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之约定,本次交易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智朗”)作为二轻所股权的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方罗慧梅将其持有的原拟转让给公司的二轻所0.1%的股份,以人民币72,000元转让给广州智朗,且二轻所其余16名原股东均对此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其剩余持有的3.11%的股份以人民币2,240,431.20元继续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后,广州智朗成为二轻所的股东之一,持有二轻所0.1%的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二轻所股权结构如下:

  

  三、 本次《补充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本次交易的完成以及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补充协议系为了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维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维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陈维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维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维速先生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60,000股,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仍未归属;陈维速先生通过厦门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4,750股股份。陈维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陈维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IPO、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维速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华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华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华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刘华民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经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附件:《刘华民个人简历》

  刘华民,男,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任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规风控负责人;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广州西码盛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投资总监。

  刘华民先生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仍未归属。刘华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华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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