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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共同举办的“2022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15:50-16:50。

  届时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文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颖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璇先生将采用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2年9月3日及2022年9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770,0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2%。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188,0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82,0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 =1,595,678,796-18,015,836= 1,577,662,960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80,181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4836%;反对4,189,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5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76,2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4638%;反对4,189,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5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乃欣、何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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