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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因公事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64,792,76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58%。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2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2,864,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5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李旸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补选李旸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旸先生获得选票264,744,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当选有效。

  1.02、关于补选王旭亮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补选王旭亮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旭亮女士获得选票264,744,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当选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贾芳菲律师、寻静秋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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