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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 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星期 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 10月1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2年9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2年 9月29日(星期四)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邮政编码:030032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531837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 10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新增11项关联交易共计6,366.13万元,包括向关联人销售煤层气、提供劳务、出租设备、接受关联人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及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拟调增14项关联交易共计70,140.9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煤层气、采购设备物品、电力、接受关联人提供数据服务及设备出租业务,其中煤层气销售拟调增7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天然气供求关系影响,国内天然气价格保持高位运行,LNG价格涨势明显,公司相应上调煤层气销售价格,加之公司加快增储上产步伐,持续提升煤层气产量,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相应调增部分关联方的销量。本次预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6,507.03万元。

  自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至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及其下属公司累计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769.81万元,与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76,507.03万元累计总金额为91,276.84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议案除需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以外,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2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58,644万元;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及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2,161.18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47,312.21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公告内涉及的关联方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晋控装备”)持有本公司40.0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晋控装备同属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告列示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及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本次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品和设备、销售煤层气、出租设备、向关联方提供及接受有关劳务等业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物品设备采购、销售煤层气、劳务服务、设备出租均按照市场定价,价格随行就市,其中销售煤层气业务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通过公开招标的业务,以中标价作为交易价格;电力采购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销售煤层气产品、电力采购按月结算,设备和材料采购、有关劳务服务、设备出租及保理服务等其他业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要场站音频及广播系统购置合同,购置音频广播设备,货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2.公司所属漾泉公司拟与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食品买卖合同,购置食品,货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3.公司所属吕梁公司与太原煤气化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分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购置燃气管线零配件等,货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4.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被转供电方)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转供电方)签订委托外转供用电协议,经三方协商,供电方同意委托转供电方从其所有的南苏变电站间隔出线,向被转供电方南苏风井范围煤层气抽采设施供电,电费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5.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调整双方非供暖期销售价格,供暖期价格另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按协议约定执行。

  6.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协商,按同质同价原则对其非供暖期内管输煤层气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按调整函约定执行。

  7.公司所属诚安公司(甲方)与高平市长焰煤层气利用有限公司(乙方)签订LNG供销合同,销售价以价格确认函为准,执行预付款,按实际量结算。

  8.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甲方)与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分别签订园区运营费公摊协议及食堂服务协议。公摊费用包括四方教育城园区公共设施保洁费、维修费绿化维护等相关费用,食堂就餐场所由甲方提供,并负责日常管理运营,乙方支付食堂服务费,具体费用按协议约定执行。

  9.公司所属诚安公司(甲方)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拟签订LNG运输合同,甲方以公路运输方式,承运乙方液化天然气,执行预付款,每月按实际量结算。

  10.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西山公司、漾泉公司拟与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数据专线接入服务合同,以安全高速的专用数据通道承载和传送语音、生产数据、会议视频等各类业务,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11.公司所属沁盛公司通过山西华新阳光科技资讯有限公司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投标,中标2022年煤层气井压裂工程第一标段,煤层气修井工程第一标段,需支付有关中介服务费。

  12.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通过山西华新阳光科技资讯有限公司招标平台公开招标,由山西晋煤集团白马绿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第一标段。

  13.公司及所属西山、沁盛、诚安、华焰公司等拟与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印业分公司签订印刷资料承印合同,包括各类料单、文件等以供日常办公使用,货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14.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龙湾-侯甲合作区块管网建设工程无损检测服务项目通过询比选用,由山西安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选。

  15.公司所属武乡项目部因冬季取暖,需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有关燃气服务,按市场价执行。

  16.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出租人)与山西华新煤成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人)拟签订山西省榆社东区块煤层气勘查项目地面集输工程(一期)CNG撬装站设备租赁合同,租赁价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17.公司所属沁盛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订商业保理合同,拟将向公司销售货物等对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并由供应商向保理公司支付保理利息。公司将按保理公司出具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要求,在其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支付有关款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增加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经审阅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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