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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89,618,95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人保)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000,000股,于2018年1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223,990,583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3月,财政部将其持有中国人保股份的10%(对应为2,989,618,956股)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持有,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9月26日,前述划转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根据《通知》关于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履行3年以上禁售期义务的有关要求,划转股份的限售期自划转到账之日起3年。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前述划转股份共2,989,618,95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76%。上述限售股将于2022年9月25日限售期届满,自2022年9月26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无限售股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通知》要求,社保基金会对划转部分股份应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社保基金会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人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国人保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国人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89,618,956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76%,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

  (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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