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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发股份”)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向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向宇先生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向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向宇先生具备丰富的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执行副总裁任职资格的规定。

  2、提名、聘任向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向宇先生简历

  向宇,男,土家族,1971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发股份副总裁、华东区域董事长兼华中区域董事长;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南方总部江南区域总经理;现任华发股份执行副总裁。

  向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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