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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7人业绩考核不达标、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6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83,200份、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9,000份、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5,000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5,000份。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6人因考核不达标,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60,000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5,000份。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2)。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40,000份。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及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人、2021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人考核不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62,000份、2021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266,000份。公司已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及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已结束,尚有24名激励对象未行权;2017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已结束,尚有3名激励对象未行权;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尚有40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21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68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26,042份、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00,000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65,082份、2021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445,000份。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5)及《关于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8)。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剩余1,08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513,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3)。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尚有5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28,000股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完成上述27,902,324份(其中2017年首次授予部分809,242份,预留授予部分179,000份;2018年首次授予部分385,000份,预留授予部分2,305,082份,2021年首次授予部分24,224,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7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王永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持有公司股票705,200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永红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00股(含1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5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2022年9月20日,公司接到王永红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5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永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王永红先生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永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王永红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红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高管王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2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2,02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2,977,792.19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22年9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1、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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