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2名(独立董事陈工先生和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是出于公司自身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抵质押融资将用于并购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监事陈培铭先生、张泉先生和丘鸿长先生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资金使用的需要。本次资产抵质押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资产抵质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本次抵质押融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抵质押融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自筹资金16,804.00万元,收购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肇庆太平洋”)的全部股权。上述事项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为满足上述事项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授信期限为7年。公司将以持有的肇庆太平洋100%股权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以肇庆太平洋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二、 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抵质押融资的影响
公司以肇庆太平洋100%股权、土地使用权、厂房及机器设备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抵质押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质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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