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2日起对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基金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销售市场区域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基金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050004);本基金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51);本基金在中国香港市场销售的,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R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基金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原有A类基金份额和R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但相关费率有所差异,如下表所示:
注:1年指365天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 对《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的修改
三、 对《托管协议》有关内容的修改
上述修订自2022年9月22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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