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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乐通股份,股票代码:0023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2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项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中第4条涉及的事项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披露)外: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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