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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贵州裕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美纸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贵州裕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贵州裕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22年3月18日买入永吉股份股票1万股,在2022年3月25日卖出永吉股份股票1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鉴于上述交易金额较小且已主动上缴交易所获全部收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裕美纸业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为戒,规范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和股东的沟通联系,确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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