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同意授予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有效期3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出产生。
公司于2017年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列入“十三五”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培育名单后,再次获得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及未来发展前景上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充分认可及高度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