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2-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关于财产保全的
《民事裁定书》【(2022)京01财保116号之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申请人:Mission Excellence Limited
被申请人:Golden Ares Limited
被申请人:福建平潭自贸区君同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Haode Limited
被申请人:李浣
被申请人:福建平潭自贸区崇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陆正耀
被申请人:优晟成益(天津)企业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王培强
(2)保全申请情况
因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各担保人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提起仲裁申请,2022年2月10日北仲决定受理。(详见临2022-027号公告)2022年3月21日,北仲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法院发送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财保116号之一】,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Mission Excellence Limited、Golden Ares Limited、福建平潭自贸区君同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aode Limited、李浣、福建平潭自贸区崇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正耀、优晟成益(天津)企业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培强名下合计价值为1,457,093,688.45元的财产。
(3)本次查封财产情况
二、 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推进公司收回北京宝沃剩余股权转让款,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将积极配合北仲对案件进行审理,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以上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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