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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入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92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概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就公司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投资建设积层箔生产线项目签署《年产4000万平方米新型积层箔项目入园协议书》。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分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若下游需求未及预期,或所处行业及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风险;

  3、若国内外政治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可能存在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立项、能评和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未来项目审批或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并优化公司电极箔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公司于2018年与东洋铝业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阳光东洋轻金属株式会社,从事粉末积层箔的研发。积层箔作为新一代电极箔技术,具有高比容、体积小以及环境友好等明显优势,目前公司积层箔已具备了量产推广条件。为推动积层箔产业化,经政府招商引资,公司拟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签署《年产4000万平方米新型积层箔项目入园协议书》,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投资建设新型积层箔生产线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入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项目入园协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

  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区和呼包鄂“金三角”的结合部,位于国家京、呼、银经济隆起带的中心位置,是连接东北、华北、西北的纽带。毗邻中国煤炭主要产区大同、准格尔、鄂尔多斯,电力资源丰富,输电经济便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拟签署的《年产4000万平方米新型积层箔项目入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年产4,000万平方米新型积层箔项目。

  2、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 6 亿元,固定投资约 4 亿元,年产2,000万平方米积层箔;二期总投资约 6 亿元,固定投资约 3 亿元,年产2,000万平方米积层箔。

  (二)项目用地及建设期

  1、用地规模:项目规划用地位于东阳光现厂区预留地,宗地面积四至及界址点坐标以规划部门于2018年7月27日出具的《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2、项目一期计划于2022年9月进入规划设计,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投产。二期预计2024年开工建设,依据一期项目实施情况推进。甲方负责按时完成乙方项目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为乙方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必要支撑。

  (三)其他事项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私自转让土地或项目。

  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甲方有权变更、解除本协议。

  3、乙方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做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保证项目建设安全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参加当地社会统筹。遵循环保、土地、水利、林业、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

  4、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要与施工方及所雇用人员履行好相关的合同手续,保障施工款及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在区劳动部门缴纳合理的保证金。如出现恶意拖欠施工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将不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收回项目用地。

  5、乙方应按照批复文件载明的投资额度和施工期限进行项目建设。

  6、乙方作为用工单位要解决好招用工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四)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和政府对该项目扶持所制定的文件与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和上级政府政策调整,将随之而调整。如有其它争议,甲乙双方可平等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积层箔作为新一代电极箔技术,具有高比容、体积小、环境友好以及应用领域更加广泛等明显优势,量产后综合生产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本次投资建设新型积层箔项目系基于提升公司电极箔产品的竞争优势,通过产品创新及差异化保持公司在电极箔领域的领先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分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若下游需求未及预期,或所处行业及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风险;

  3、若国内外政治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可能存在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立项、能评和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未来项目审批或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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