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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年半年报的二次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二次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504号),该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回复我部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司商贸服务业务供应商及客户集中度较高,2021年全年和202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84%和90%,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70%和94%。请公司:(1)结合商贸服务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取得方式、近年来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客户和供应商高度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是否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形成较大依赖;(2)说明公司在商贸服务业务开展中承担的主要职能与具体作用、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结算条款、结算模式和结算周期,并结合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是否稳定说明集中度较高是否会对公司业务经营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根据问询函回复及公开信息,你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客户存在注册地址、邮箱相同及主要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况,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江苏迎轩鸿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三大客户江苏蓝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及邮箱相同且均与公司进行木材的大宗交易。此外,公司第二大供应商宁波中荣恒基贸易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曾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大客户辽宁佳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监事。

  请你公司说明:(1)上述提及的客户和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数据等;(2)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签署合同、货权转移、收付款的具体日期及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定价情况、确定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毛利情况及是否具有合理性;(3)公司商贸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地址相同等关联情形且同为贸易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主要供应商与客户及最终销售客户之间,其管理层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资金往来。

  三、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司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频繁进出,2022年上半年,公司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505.77万元、9,038.62万元、94,073.72万元、20,564.19万元、20,326.01万元、96,070.01万元,变动幅度较大。同时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与供应商江苏迎轩鸿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约定季度末未能执行完毕的预付货款需先行退回给公司。请你公司:(1)结合采购支付货款及销售回款安排说明公司每季度末货币资金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大宗交易同行业情况说明相关回款安排的主要考虑,是否符合商业惯例,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3)结合供应商、客户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的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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