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百奥”)增资扩股,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合法。公司放弃对万方百奥的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放弃对万方百奥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2-05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方发展”)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百奥”)的发展需求,公司与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奥肽克”)、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丽辛”)、北京华阳众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众创”)、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田之光”)签订《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规定,宁波丽辛、华阳众创、润田之光将以2元/股的价格分别向万方百奥增资3,600万元、2,600万元和9,300万元,对应增加万方百奥注册资本1,800万元、1,300万元和4,65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万方百奥的注册资本由7,450万元增加至15,200万元,公司对万方百奥的持股比例由51.0067%变为25.0000%,公司将不再是万方百奥的第一大股东,万方百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方情况介绍
(一)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35R78W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丽燕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5047室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8日
合伙期限:2017年08月08日至2027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经查,宁波丽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波丽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华阳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阳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C00EWM0C
法定代表人:沈红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营城子村西(多功能厅)二层211室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经查,华阳众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华阳众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50180E
法定代表人:王雷鸣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杜家坎4号院49号楼3层8A3253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1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11日至2032年07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经查,润田之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润田之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QMME14
法定代表人:刘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7,45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杜鹃路888号长春净月科技成果承接转化基地1号楼306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认证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制品(除疫苗)研发、生产、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与本公司关系:万方百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核查,万方百奥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
3、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定价方式: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根据目前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结合标的公司的技术壁垒、发展前景、行业属性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的价格。
本次增资全部为现金增资,若公司不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需支付现金约7,906.04万元。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甲方(一):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北京华阳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三):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或称“目标公司”):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一):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各方同意,在目标公司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加7,750万元人民币,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从7,450万元增加至15,200万元。
2、各方同意,甲方按照目标公司2元/股的价格对其进行增资,其中,甲方(一)支付增资款3,600万元,1,8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8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甲方(二)支付增资款2,600万元,1,3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3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甲方(三)支付增资款9,300万元,4,65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4,6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3、甲方应于2027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将上述增资款出资至目标公司。
4、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200万元,其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5、丙方同意甲方认缴增资,并特此明确放弃其各自对增资所享有的任何优先认购权。
6、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7、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由新的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8、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除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和董事相关条款外,保持其他条款不变。
六、本次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影响
鉴于生物制品行业在前期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通过原股东及引进的其他投资者对万方百奥增资扩股,可有效的满足其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万方百奥的可持续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万方百奥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25%,公司将失去对万方百奥的控制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万方百奥增资扩股,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合法。公司放弃对万方百奥的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放弃对万方百奥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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