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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订单取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于2021年3月与客户达丰(上海)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公司”)确定了采购订单,约定由特尔佳信息向达丰公司供应摄像头模组产品,在相关采购订单中特别约定NCNR模式(即Non Cancelable Non Returnable,不可取消不可退货);特尔佳信息与供应商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学”)就前述摄像头模组产品供应事宜签署了相关采购合同。

  由于近期市场形势的变化,达丰公司对于《采购订单》中剩下的尚未履行订单要求停止供货,但特尔佳信息的供应商舜宇光学已按照原有生产计划进行了备货和生产,达丰公司取消订单将给其造成损失,故经各方商议,分别签署了取消订单协议。

  二、相关取消订单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特尔佳信息与广达公司

  近日,特尔佳信息与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系达丰公司的股东,下称“广达公司”)签署了《取消订单协议》,就本次达丰公司取消订单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甲方同意于2022 年 8 月 31 日(以下简称付款期限)前将790万美元整支付给予乙方作为取消采购订单的费用(以下简称取消金)。

  3.如果甲方未能于付款期限履行上述第一条的支付责任的话,甲方同意承担所有乙方因甲方延迟支付而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履行支付取消金给予乙方后,双方就取消订单一事将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提出任何请求。甲方及其子公司不因任何理由向乙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后,视为甲方及其子公司对乙方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子公司主张付款义务。

  (二)特尔佳信息与舜宇光学

  近日,特尔佳信息与舜宇光学签署了《订单取消协议》,各方就本次取消订单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2.甲方与乙方共同与达丰公司协商由达丰公司支付给甲方的取消采购订单的费用(以下简称取消金),甲方同意将达丰公司支付给甲方的取消金(790万美元)结汇为人民币(扣除银行结汇及转账手续费)后作为取消订单费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收到达丰公司取消金之日起2周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取消订单费用。

  4.自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取消金之日起,乙方就取消订单一事将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甲方不因任何理由向乙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取消金之日起,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付款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特尔佳信息分别与广达公司及舜宇光学签署的相关取消订单的协议约定,在本次订单取消事项中,特尔佳信息不涉及需额外支付费用的情形;截至目前,相关取消金均已支付完毕;以特尔佳信息为核心的公司信息事业部从事的智能终端业务主要聚焦通信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同时信息事业部积极结合市场变化,多元布局,拓展了网络设备、显示以及运营等业务领域;本次取消订单事项,不会对特尔佳信息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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