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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涉及质量保证金的计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2022年度公司组件销售情况。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应当前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拟在组件业务环节做适当拓展,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基于公司未来组件业务规模的扩大,为充分保障组件客户的售后服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参考主要同行企业惯例,公司拟以组件销售收入的1%为标准计提组件质量保证金。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在全球碳中背景下,公司依托在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环节的领先优势及多年以来积累的组件技术与市场基础,顺应当前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拟在组件业务环节做适当拓展,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基于公司未来组件业务规模的扩大,为充分保障组件客户的售后服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参考主要同行企业惯例,公司拟以组件销售收入的1%为标准计提组件质量保证金。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涉及质量保证金的计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2022年度公司组件销售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分别为:2021年减少利润总额0.02亿元,2020年减少利润总额0.05亿元,2019年减少利润总额0.09亿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有利于公司组件业务发展。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特点,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意见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所处行业特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2年7月修订)》的编制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1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2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盐城市投资2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盐城市投资25GW高效光伏组件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5GW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自2016年并购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起即拥有部分组件产能,并积累了一定的组件技术与市场基础。公司将高度关注并持续开展组件环节的技术研发、产能规划及渠道建设,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整体竞争优势,本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约40亿元,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江苏省盐城市目前已形成从上游原材料的供应到电池片、组件的生产,以及光伏智造设备、逆变器、金属铝框、支架、焊带等配套环节的完整光伏产业链条,具备良好的光伏组件产能建设条件。同时,盐城市规划“十四五”期间实现电池150GW、组件100GW的千亿级光伏产业规模,具有较好的政策支持条件。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依托在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环节的领先优势及多年以来积累的组件技术与市场基础,顺应当前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拟在组件业务环节做进一步规划。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5GW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达成合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住所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5GW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及投资:年产25GW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元。

  4、项目建设期:获取完整建设土地及相应建设所需手续后24个月内,若因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疫情、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上述进度的,期限可相应推延。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约950亩。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明确专人,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2)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土地出让并负责协调项目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边,确保项目土地在交地时达到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及项目开工条件。

  (3)在乙方取得该项目用地后,甲方负责协调该项目所在地国土、规划等部门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在乙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等。

  (4)甲方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符合要求的国家、省、市相应优惠政策。

  (5)乙方投资项目须符合甲方所在地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

  (6)乙方确保该项目的厂区、厂房、仓储用房、办公场所等主体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权利机关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应积极履行投资协议。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投资协议规定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双方可另行协商,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应责任。

  协议双方在执行投资协议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适当拓展组件环节,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在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结构,持续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优质优价的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同时,也为终端用户输出高性价比的组件产品,进一步保障公司光伏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发展战略。

  本项目建设期为获取完整建设土地及相应建设所需手续后24个月内,项目全部投产后将实现高效光伏组件产能25GW。预计本项目不会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八、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自2016年并购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起即拥有部分组件产能,并积累了一定的组件技术与市场基础。公司高度关注并持续开展组件环节的技术研发、产能规划及渠道建设,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整体竞争优势,本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约40亿元,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三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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