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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2-08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9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72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号)。

  (二)2022年9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5,977,6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回购最高价格为11.60元/股、最低价格为8.99元/股,回购均价为11.4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9,354,081.63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977,66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除本次回购股份外,公司股份类别及数量变动主要系首发限售股流通上市、2019年股权激励之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流通上市、回购注销及期权行权所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25,977,669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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