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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作进一步协商判断,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的情况。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伟股份”)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于2022年9月22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就电池材料、新材料、镍、钴、锂等领域开展共同投资、合作研发等多领域的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商谈约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注册资本:150,645.65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中创新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创新航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方资源、资本、技术、渠道及产业运作能力等优势,充分进行产业协同,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双方将积极共同应对全球新能源产业的积极变化,通过上下游的协作,发挥协同效应,为整个产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资本、资源、技术优势,围绕镍、钴、锂等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全球范围内进行全面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投资、联合投资、供应链协作、合资建厂、共同研发等,合作范围包括锂电池材料及资源开发合作、产品研发合作、循环再生等,具体如下:

  1.锂电池材料及资源开发合作:双方将以锂电池材料资源开发、加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2.产品研发合作:甲方优先将乙方作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合作单位,乙方将配置足够人力、物力,突破技术瓶颈、攻克技术难点,优质高效完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量产。

  3.循环再生合作:双方将在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再生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四)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中创新航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的高科技企业。根据高工锂电数据,按2022年上半年装机量计,中创新航在国内第三方动力电池公司中排名第三,全球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第七。

  中创新航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致力于成为能源价值创造者,为全球优秀汽车公司、储能及特种应用市场提供最具价值贡献的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解决方案和高质量的新能源全生命周期服务。凭借其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材料技术创新、结构技术创新、制造技术创新和生态健康发展创新上不断发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公司与中创新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促进产能释放与规模扩展,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效益增长。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新建产能释放提供充分保障。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作进一步协商判断,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5.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创新航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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