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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 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

  ● 担保人名称: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2022年9月23日,黄山天目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2021年10月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三墩支行”)签署了一年期《借款合同》及对应的两年期《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三年期《最高额保证函》,借款人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公司坐落于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1幢、2幢、3幢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1090号),并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在联合银行三墩支行的借款将于近期到期,根据经营需要,经公司与联合银行三墩支行协商一致,继续签订了一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相对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函》保持不变。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为公司贷款担保额度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金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次贷款及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8日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翰林路7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抗肿瘤类)、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水密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口服液、酊剂(含外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黄山天目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8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颗粒剂、丸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滴眼剂、滴丸剂、(具体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软胶囊、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管理货物、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销售,卫生用品生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机构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母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系为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四、抵押、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2、债务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财产: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1幢、2幢、3幢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1090号)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抵押期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3年8月10日

  6、抵押最高额:陆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2、债务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物: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贵行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融资款项,则视同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如融资期限展期,本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则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被担保最高限额:伍仟万元整

  7、保证担保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融资债权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00万元(本金、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89%,全部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最高额保证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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