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相关框架性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就“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的合作原则和总体安排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该协议尚需获得上级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及授权后生效;该项目仍需各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后方可实施;“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的实施及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项目将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加快推进”的建设原则和“超前规划、适时启动、逐步搬迁”的搬迁方针,积极稳妥推进大船集团搬迁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大船集团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 公司将视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大船集团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大连市签署“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的两份合作协议,包括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船集团、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战略合作协议》及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船集团三方签署的《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太平湾高端船舶总装建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二、“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主要内容

  (一)大船太平湾高端船舶总装建造基地项目

  为满足大船集团发展需求,各方支持大船集团在辽宁省大连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按照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大船太平湾高端船舶总装建造基地项目”,作为大船集团 LNG、VLCC和FPSO等高附加值船舶建造基地。

  (二)太平湾配套设施建设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太平湾的开发主体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投资,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超前规划并推进太平湾高铁站建设,提前建设并完善新厂区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确保在项目投产前新厂区、园区生活区、大连主城区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便捷、高效、低价的物流运输和人员通勤。

  (三)搬迁计划

  搬迁时序将结合新厂区项目建设时序和太平湾承接能力提升情况合理确定。

  (四)协议生效

  项目相关合作协议尚需获得上级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及授权后生效。

  三、“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助于促进大船集团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大船集团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由于上述合作协议为“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各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尚需获得上级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及授权后生效,且仍需各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后方可实施。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暂不具备预测条件。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尚需满足生效条件,生效条件能否成就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各方具体合作事宜仍以具体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