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9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5人(其中:董事杨晖先生因临时公务委托董事董裕平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共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文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年龄原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兴证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近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运行,魏庆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董事正式履职之日为止。魏庆华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或债权人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董事长魏庆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魏庆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庆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提名李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李娟女士未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李娟女士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尚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李娟女士,1970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国际部法律处主任科员、法律事务部咨询处主任科员;中国东方总裁办公室法律处副经理、处置审查办公室法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办事处总经理,机构管理部负责人,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加入东兴证券。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6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封叶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琳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竞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封叶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琳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竞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封叶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4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拟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鉴于目前国内的疫情防控形势,为积极加强与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增加了视频参会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6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请详见2022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
为严格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会议统筹管理工作,请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的10月12日9:00-10月17日12:00期间将《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公司联络邮箱dshms@dxzq.net.cn,并不晚于2022年10月17日12:00前与公司联系,配合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流行病学史筛查情况、健康监测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等个人健康信息申报。为保障参会人员健康,未在前述时间完成申报、近7天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公司将根据届时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的实际情况向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具体参会方式。请获取视频参会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 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2年10月18日13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登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朵莎、谢瑞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
报备文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