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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其他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2名监事及45名其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本行A股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行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本行陆续收到部分监事、其他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2名监事及45名其他管理人员。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本行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增持本行A股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行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资金来源: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3、本行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行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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