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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由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共同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博敏、江苏博敏已就上述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7730567940

  注册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51,101.2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655,168.31万元,负债总额为292,001.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6,294.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5,592.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1,555.9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52,066.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87.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680,739.86万元,负债总额为305,005.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45,662.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6,936.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3,599.35万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53,445.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6.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江苏博敏提供,为满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811.93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6,811.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67%(不含本次担保)。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72,136.7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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