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022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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