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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号),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98,8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158,460.6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23,841,53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23,841,539.37元少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248,017.6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影医疗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联影医疗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联影医疗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影”)

  ● 增资金额:募集资金 131,162.7539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号),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98,8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158,460.6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23,841,53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路99号联影医疗武汉总部基地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9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销售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8,076,266.97元,总负债为811,262,930.82元,资产净额为146,813,336.15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70,098,278.24元,净亏损为177,649,064.27元。上述数据已经湖北诚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64,816,915.74元,总负债为1,184,050,677.51元,资产净额为80,766,238.23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459,208,526.43元,净亏损为66,047,097.92元。上述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2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162.753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影增资,用于实施“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该项目由联影医疗和武汉联影负责实施。

  本次增资,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1,162.7539万元,增资完成后,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增至221,162.7539万元。公司仍持有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武汉联影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和使用上述增资款项。公司及武汉联影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影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影进行增资以实施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号),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98,8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158,460.6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23,841,53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投项目中,“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建设期为3年,“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的进度逐步投入,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在公司的账户上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时采用了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0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莉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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