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1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违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月 28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或“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为8,127.16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5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58.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89.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102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385.31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385.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89.4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741.8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741.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102196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为8,127.16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违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102196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浩瀚深度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浩瀚深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102196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
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9月1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94378J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跃
注册资本:15714.6667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8日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5号14号楼10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广州)、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全国)、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广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7月17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中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1月15日);生产通信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月 28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张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跃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天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8462866
传真号码:010-68480508
邮 箱:zhangtian@haohandat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5号C栋二层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月 28日
附:张天先生简历
张天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数学与精算数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攀云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海华带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加入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目前,张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跃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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