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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存放在公司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371907715210603)的募集资金全部余额6,760.20万元(截至2022年9月2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本金余额6,411.31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348.89万元),作为增加投资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开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转入珠海开普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浦发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16410078801800001711)。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开普将与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款项划转之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公司的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止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的监管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开立和初始存储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2019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根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公司向珠海开普实缴出资额达到3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珠海开普实缴出资人民币22,104.76万元。

  本次公司拟将“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存放在公司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3719077152 10603)的募集资金全部余额6,760.20万元(截至2022年9月2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本金余额6,411.31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348.89万元),作为增加投资珠海开普的资本金,转入珠海开普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浦发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16410078801800001711)。

  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开普的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221,047,559.87元增加至人民币288,649,511.55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珠海开普实际增资金额最终以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资专户转出当日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珠海开普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开普将与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增资款项划转之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公司的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珠海开普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张喜玲、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存放在公司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371907715210603)的募集资金全部余额6,760.20万元(截至2022年9月2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本金余额6,411.31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348.89万元),作为增加投资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开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转入珠海开普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浦发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16410078801800001711)。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开普的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221,047,559.87元增加至人民币288,649,511.55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珠海开普实际增资金额最终以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资专户转出当日结息余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开普将与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款项划转之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公司的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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