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5人,代表股份数为2,250,629,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7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为1,951,325,9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数299,303,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6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452,367,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53,153,8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299,213,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45%。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879,4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7890%;反对4,749,9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211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617,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00%;反对4,749,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0,756,855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6242%;反对1,700,3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3758%;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6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1,70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929,0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1,700,3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5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6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1,70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逐项表决,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4.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4.02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86,2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1,700,3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55%;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24,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7%;反对1,70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4.03 交易主体
表决情况:同意2,248,929,0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1,700,3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5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6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1,70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4 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5 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4.06 交易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7 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8 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5、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929,0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1,700,3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5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6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1,70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7、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86,2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1,743,1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7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24,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7%;反对1,743,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33,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202%;反对1,795,5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798%;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71,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1%;反对1,795,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14、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15、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773,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75%;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42,8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11,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16、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8,816,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1,813,216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553,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13,2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王明曦律师、杨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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