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70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20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53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股东发展资产、杭州越骏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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