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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程刚、白琼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2年9月28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程刚、白琼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副总裁程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方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由于四舍五入,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不一致。

  若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程刚、白琼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拟减持的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公司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程刚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白琼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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