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扣除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权后的剩余部分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本次划转涉及77名债权人,其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三鼎控股债权人通过执行司法裁定的方式获得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52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详见公告:2022-088)。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2022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928-4号),三鼎控股持有的72,010,8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1%)已于2022年9月28日依据《民事裁定书》【(2021)浙0782破20号之一】被划扣至相关债权人名下,同时一并解除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本次划转完成后有关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义乌金控及义乌经开通过司法划转获得的公司股份29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6%)对应的表决权将继续委托给真爱集团有限公司行使。真爱集团拥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由23.25%增加至23.27%。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司法划转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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