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4:00在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二、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三、关于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四、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未来三年根据该协议,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宁、解长青、王伟回避了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0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公司于2019年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署过有效期为三年的内容类似的《金融服务协议》。

  ●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2、鉴于公司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性质:2013年4月18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兵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占比41.67%。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2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871,129.03万元,负债总额1,723,325.5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7,803.4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0,200.47万元,净利润5,885.44万元,2021年底吸收存款1,716,510.12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990,164.6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60,000万元、7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65,000万元、75,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存款服务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国建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中国建材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公司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国建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国建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国建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国建材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公司新的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宁、解长青、王伟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国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6、风险评估报告;

  7、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于2022年7月1日、议案2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凯盛科技办公楼三楼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电子邮箱:fxkjgf@ctiec.net

  联系人:王伟   牛静雅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