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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计划将主要经营地址迁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整层(实际楼层8楼),并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504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整层(实际楼层8楼)”。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2022年09月修订)》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2年0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文简称“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504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0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2年0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计划外,公司于2022年07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8,262.8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已就该新增募投项目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述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全面化的业务体系水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及上述公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尽快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及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后均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满足公司扩大规模及经营发展需要,从而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的,本次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五、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冉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普冉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普冉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投资者联系方式将对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504室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电子邮箱:ir@puyasemi.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电子邮箱:ir@puyasemi.com

  变更后联系方式将于2022年10月08日起启用,除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网址及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

  以上变动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9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9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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