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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9月2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铭祥(代行董事长职责)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47,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73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983,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李路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68,983,60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0票。

  1.2选举史兰英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68,983,60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0票。

  李路、史兰英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83,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9%;反对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83,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9%;反对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83,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9%;反对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83,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9%;反对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权、杨婧雯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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