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8,080,330股,张顼先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对上述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张淼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