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募投项目“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903.8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铺底流动资金及待支付资金合计3,681.30万元一并转出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8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9月20日,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合计的剩余铺底资金、待支付金额、剩余募集资金总额6,585.15万元中,尚有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理财未到期,待理财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
(3)待支付款项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应付职工薪酬等;
(4)上述数据为截至2022年9月20日数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 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自2020年以来,公司不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通过场地建设、软硬件购置、研发人员投入等方式,搭建开发平台,升级公司原有技术,并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用户体验,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22年9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基本实现了项目建设目标,满足了项目建设使用功能。
2020年以来,鉴于国内疫情反复,局部地区战争等因素对世界宏观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增大。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状态,以降本增效为原则,在保证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的前提下,一方面提高软硬件集约化、复用率水平,减少了研发测试设备及软件的采购,通过合理设计提高了软硬件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对铺底流动资金等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避免了不必要的支出。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903.8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铺底流动资金及待支付资金合计3,681.30万元一并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公司承诺资金不够支付后续项目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募投项目款项时,将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待支付和铺底流动资金转出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募投项目结项要求。
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电话:027-87179175传真:027-87179095转854联系人:陈尧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4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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