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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9月2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日)。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2年11月2日)起延长至2023年11月2日。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3.1《关于在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设立粮贸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在太原市小店区设立粮贸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关于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设立粮贸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关于在驻马店市上蔡县设立粮贸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7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9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4日、2022年2月26日和2022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日),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以上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在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粮食贸易业务,有利于整合优质优价原料,优化原粮供应结构,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规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在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粮食贸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投资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安全,减少人员聚集、严控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出席会议,请及时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省市两级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同时,公司本次不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1日

  (六)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八)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三、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

  https://eseb.cn/YxwDKI1AA0

  

  (4)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南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2年10月15日17: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河南健康码“豫康码”和防疫行程卡“行程码”均为绿色,且持南阳市24小时/48小时(根据南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核酸阴性报告者,方可进入会场。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至2022年10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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