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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之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下午17时。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进入会场前,提前佩戴好口罩,同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升21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及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贯彻公司集团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各事业部独立运营的协同组织,将集团管控与生产经营相分离,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Ningbo Xusheng Group Co., Ltd.

  ● 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旭升集团,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

  ● 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666,582,095元

  ● 公司证券代码“603305”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9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3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升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5”。

  根据有关规定和《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升21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7年12月9日。

  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连续24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升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升21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升21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按可转债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升21转债”全部赎回。现“升21转债”提前赎回事项已完成,转股期内累计转股数为40,728,220股,公司总股本由625,853,875股增加至666,582,095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升21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公司现决定将注册资本从625,853,875元增加至666,582,095元,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相关情况及理由

  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贯彻公司集团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各事业部独立运营的协同组织,将集团管控与生产经营相分离,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详情如下:

  

  目前该中文名称已经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核准,但变更公司名称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名称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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