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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范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27%,副总经理刘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853%。上述股份均为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范莉女士、刘源先生因参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股票,且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9月15日经确认达到行权条件,该二人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分别不超过15,000股、30,0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及部分离职人员授予的股份,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回购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以上计划减持股份比例为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范莉女士、刘源先生限制性股票已达行权条件,范莉女士、刘源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范莉女士、刘源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范莉女士、刘源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刘文豪、杨赞、刘源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刘文豪、杨赞、刘源: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以下违规问题:

  2021年度报告中,公司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塞力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包括将合计75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或偿还银行借款,以及将818.12万元的募集资金违规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在发现问题后才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公司披露存在5笔共计8,982.78万元错误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多次未按“塞力转债”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也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条、第三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十三条等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温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王政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刘文豪、杨赞作为主要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源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募集资金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00万元人民币到2,5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预计2021年度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800万元人民币到2,700万元人民币。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950.57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063.12万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温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王政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杨赞作为财务事项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塞力医疗、温伟、王政、刘文豪、杨赞、刘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4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持有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4,581,0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赛海科技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634,2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赛海科技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05,513股,即不超过(近期完成拟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未解锁的股份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及部分离职人员授予的股份,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回购注销登记,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股本由205,018,993股变更为203,517,1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2、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在减持期间公司将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2,035,171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4,070,342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赛海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在减持期间内,赛海科技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赛海科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赛海科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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