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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上接C29版)

  (上接C29版)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3,816.3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54.84%。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4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57元/股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股、以17.5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64,686股减少至164,384,686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464,686元减少至164,384,6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4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四)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五)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5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15.54万份,实际首次授予对象为90人,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

  (七)2022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1万股,授予对象为7人。

  (八)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1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激励对象由90人减少至82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由415.54万份减少至354.0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8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和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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