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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Tongfang HongKong Limited、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22年5月19日)至今,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2,507.43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22,507.4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下属公司融资担保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及2022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2、担保发生概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2年5月19日至今,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发生如下担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Tongfang HongKong Limited

  

  2、同方工业有限公司

  

  3、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

  

  4、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5、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6、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8、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且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批复额度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2.本次交易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9.5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1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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