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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6.0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41,597,7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0%。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5.0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0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1.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8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徐良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85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9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筹备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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