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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为便于实施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9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6)。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5-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制度已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33599651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叶亚敏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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