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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昫竔”)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焓湜枫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892,172股,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至5.09%;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94,980股,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至0.78%。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387,152股,持有比例减少至5.86%。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惟精昫竔及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892,172股,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至5.09%;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94,980股,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至0.78%。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387,152股,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至5.86%。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视情况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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