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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外,还将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9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5日

  至2022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7日、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七)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八)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九)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0-1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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