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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河源江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临江镇)EPC总承包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工业江西总院”)及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其中,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他为联合体成员方)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人民政府签订《河源江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临江镇)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本项目实施区域为广东省河源市东新区临江镇20个自然村,拟建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合同价格为31,566,177.1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038,201.32元,工程设计费335,212.57元,工程勘察费192,763.23元。

  根据《联合体施工分工协议》,公司负责桂林村塘寮自然村等15个村的施工,建安费为22,136,880.58元,约占项目总建安费的70%。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根据《联合体施工分工协议》,广投公司负责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公司负责对自己完成的施工部分与广投公司结算工程款。因此,公司将与广投公司发生工程结算交易。

  由于广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广投公司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包含于该预计范围。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住所: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二号楼206-1号。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河源市源城区时代国际中心8楼804、805号。

  4.法定代表人:杨包旺。

  5.注册资本:10,100万元。

  6.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7.股东:建工集团、河源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交投公司”)、河源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广投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19日,是由建工集团与河源交投公司、河源交通集团合资发起。注册资本10,100万元,建工集团出资5,555万元,占股55%,河源交投公司出资3,535万元,占股35%,河源交通集团出资1,010万元,占股10%。

  目前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年,公司与建工集团签订协议,受托经营管理广投公司,负责广投公司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费按比例计提,期限为三年。详见2021年6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托经营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2.广投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关联关系:广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广投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广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区域为临江镇20个自然村,拟建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等附属配套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协议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临江镇)EPC总承包。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区域为临江镇20个自然村,拟建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合同价格:31,566,177.1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038,201.32元,工程设计费335,212.57元,工程勘察费192,763.23元。

  公司负责桂林村塘寮自然村等15个村的施工,建安费为22,136,880.58元,约占项目总建安费的70%。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支付。

  (六)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接该工程施工项目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承建该项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527,068,519.39元(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九、备查文件

  (一)《河源江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临江镇)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4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JG2022-14868〕”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成员方)、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与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暂定361,194,4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26,794,800元,施工费等其他费用334,399,600元。工期36个月。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施工采购等任务,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勘察设计及总承包管理等任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冠斌。

  3.注册资本:2,003.4万元。

  4.主营业务: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桥梁、打桩、挖桩及其它基础工程。

  5.注册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二)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年,公司未承接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工程。

  (四)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遵守法律、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联合体):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改造渠道21条,改造渠道长度共113.69km,拆除重建或加固水闸、渡槽、涵管等各类渠系建筑物共869座。

  (三)合同金额暂定361,194,4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26,794,800元,施工费等其他费用334,399,600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施工工期:36个月。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2年及未来2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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